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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指承租人在店铺租期(未到期)内,经房东同意将房屋转租,并将与房东剩余的租期连同承租人的装修、原购买的设备、经营物品(商品、特许经营许可费等无形资产)一并转让给下一个承租人。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付租金的费用就是转让费。
2、如果房屋未装修(或未由承租人自费装修)、无设备(承租人最初购买设备)或无营业物品(即承租人未留下营业物品),一般不收转让费。但如果新租户急于找店面,可能愿意出高于租金的价格,这也是店面转让费。收费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原租户和后继租户对店铺本身盈利能力和市场供求关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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